自义桥煤矿开展“四增效”活动以来,财务科积极查阅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,为矿降税减费,申请减免土地使用税22万元。
8月初,该矿财务科通过查找政策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对煤炭公司用地征免使用税问题的规定》,工业广场外围公路及矸石堆积场属于土地使用税减免范围。财务科积极行动,委托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出具测绘报告,并及时到汶上县地税局办理备案登记。8月5日就取得地税局同意减免通知书。
通过该项税费减免本年度可为矿节税22万元,是该矿深入开展“双增双节”活动的具体体现。
义桥煤矿 岳宗英
受理本司相关的咨询、意见、建议、投诉等事宜,请填写真实个人信息,以便于沟通联络。